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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健品应注意两点看似反诈提示实则是诈骗案

首页2024-05-11保健食品中老年眼保健操

购买保健品应注意两点看似反诈提示实则是诈骗案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标题是“购买保健品应注意两点”。内容是某表示,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关键是要保留证据。在购买的过程当中,保留有关的票据、小票、支出的证明单、对方收款的收据、有关的合同等。此外,保留购买现场的片、录音录像也很关键,将来的时候可以用得上。二、如果身陷诈骗案中,不要盲目地,可以听一听子女和亲友的意见和建议,或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要走正当程序和正当途径。这段话从一个口中说出,看似反诈提示,而让业内人士看来又可气又可笑。这位是让老人保持时刻准备起诉保健品的节奏啊。

   可气的是,这位臆想设定了一个消费场景,那就是老人购买的保健品是危险品,老人购买保健品就会是一个诈骗案。可笑的是,倡导老人保留合同、发票、甚至要录音录像购买一种食品会随时保留发票吗?老人买产品会录音录像吗;老人身陷诈骗案中先去找子女或专业人士都已经确定被诈骗了,难道不是先报案吗?这些行为对于一个老人来说现实吗?

   显然,这是把老年人消费者当成了保健市场的监管者,把老年卖保健品当成了准备打官司,把买保健品的商家都当成了诈骗犯。给老人制造恐慌,并且出一些老人做不到的馊主意,这就是很多老年保健品消费提示的误区。而这些馊主意的制造者,就是那些不懂保健品、不懂老年消费、只会凭借主观臆断“指点江山”的人。

   首先,在消费方式上,购买保健品是一种快消品交易的轻消费。建立这样消费的基础是信誉,而不是证据。如果让大爷大妈买几百元的保健品都想着要留证据,买几千块钱的保健品都想着要录音录像,这显然是不现实也是做不到的事情。老人的家中不会放着专门保存日用品购物发票的档案柜,买保健品的时候也不会时刻开着手机的摄像功能。

   其次,在消费感念上,健康消费是一种给人带来愉悦感和舒适感的快乐消费币。把一个买保健品的过程变成一个准备打官司的取证过程,让老人时刻提心吊胆保持敌对姿态的警惕,显然有悖于保健品消费的初衷,更有悖于保健品的品质。这样的主张的前提是认为保健品都是有害的产品,卖保健品的都是骗人的商家。是对于保健行业的黑化。

   第三,在处置的程序上,老人买了保健品如果认为是被诈骗,天立保健醋选择是找监管部门报案。而不是找人商量。即使是请,那也是在报案之后打官司的事。老年人被骗是犯糊涂,意识到被骗是明白的开始,这个明白肯定是发生纠纷和商家交涉未果后才得到的,既然已经明白是被骗,就应该保健品定义时间去报案。谁又能保证老人的子女不犯糊涂呢?

   必须承认,在保健市场日益繁荣的背景下,对老年人进行消费提示和风险预警是应该的,给老年人正确消费保健品出主意也是必须的。但是,风险提示也好、出主意也好,都不能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而保健市场的事实就是,绝大多数产品质量是过硬的,绝大多数商家是守法的。以对待诈骗犯的心态去对待保健品商家,显然是违背了这个事实。而且老年消费者也不是执法者,其实绝大多数老年人并不糊涂。他们知道这个社会不是天下无诈,他们更知道保健品带来的是健康福祉。所以他们才会坦然地走进不是完美无瑕但是却精彩无限的市场去购买保健品。

   那种老年人提心吊胆、时刻开着手机、处处索要证据,总想去打诈骗官司的消费场景,一定是一场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闹剧。这种具有问题意味的消费提示不仅是给自己的打脸树敌,还会起到扰乱保健市场的作用。所以,关于保健品的消费提示,还是靠谱为好!保健市场不应该被否定,保健品消费者不应该有恐慌!(鸽子保健沙)宝应大保健